2024年,有兩項關鍵申報,經營所得的個稅匯算清繳和個人所得稅手續費退付申請,截止日期定在3月31日,可別再延期了哦!具體如何申報?看這里!
早動手,事半功倍!還未啟動申請程序的公司,趕緊行動起來吧!
一:經營所得的個稅匯算清繳
截止日期為3月31日,別再等到6月底了!
誰需要申報呢?
個體工商戶業主、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、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、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,以及其他從事生產、經營活動的個人,只要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經營所得,并實行查賬征收,就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。
在哪里繳納?如何繳納?
只有一處經營所得的,向經營管理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,填寫《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(B表)》;多處經營所得的,分別向各自經營管理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,但需選擇一處進行匯總申報,填寫《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(C表)》。
經營所得的稅款如何計算?
個人取得經營所得且沒有綜合所得的,每年應納稅所得額可減去6萬元費用、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法定扣除項。
取得兩處以上經營所得的,應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;合伙企業合伙人的經營所得則采用“先分后稅”原則計算。
二:個人所得稅手續費
簡單說,就是公司代為扣繳員工個稅,稅務局會按入庫個稅金額的2%退付給公司手續費。但要記得申請哦,3月30日前網上提交申請,稅務局才會退還。
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,扣繳單位按扣繳的稅款支付2%的手續費。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,扣繳單位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的“退付手續費核對”模塊,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。
注意:個稅手續費申請返還截止日期并非3月31日,過期不申請,等同于放棄。
另外,以下匯算清繳即將啟動,請務必與上述分開申報,切勿漏報漏繳!
提示: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截止日期為5月31日!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個稅匯算清繳從3月1日開始,截至6月30日結束!
【溫馨提醒】老板們,時間不等人,務必盡快完成申報,避免因延遲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。